旅游如何让工业遗产活起来
2018-12-03 21:35:00 来源:上海文旅院 浏览:1578

导语: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认定程序、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开展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及相关管理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办法》提出,支持利用国家工业遗产资源,开发具有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特色产品推广等功能的工业旅游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打造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工业旅游线路。

图说:上海红坊创意园区


此次《办法》的印发是工业旅游发展进入制度轨道的重要标志。应该认识到,工业遗产是工业旅游发展的核心资源和重要基础,国家工业遗产更是如此。但在发展工业旅游的实践中,有的地方冠以“工业遗产”之名,却无工业遗产之实;没有历史的传承,只有利益的考量。或者是山寨盗用,胡乱拼接,或者是滥用演绎,戏说无据。“假、差、乱”等现象时有出现,难以有效传播科学知识,游客的体验也很差。《办法》针对此类现象,正本清源,明确定义了国家工业遗产“是指在中国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遗存”。这从根本上明确了国家工业遗产属性,从制度上保障了工业旅游的品质。


《办法》突出了遗产所有权人的主体作用。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动态传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办法》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社会机构通过科研、科普、教育、捐赠、公益活动、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不仅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在工业旅游发展过程中,有引导、有保护、有动力、有监督,相关方一个都不能少。


《办法》对国家工业遗产可持续发展而言突出体现在保护管理和利用发展并重上,这恰恰是开发工业旅游的核心所在。在保护管理方面,《办法》体现的是制度化和规范性,为国家工业遗产安全编织了制度保障之网。在利用发展方面,《办法》体现的是开放性和创意性。提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综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科技手段”“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小镇(街区)、创新创业基地等,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等业态”。值得注意的是,文旅融合是开放性和创意性的突出体现。


《办法》的出台,预示着更多部门、更多方面将主动投身于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都将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促进工业旅游的发展。同样,工业旅游将促使工业遗产真正“活”起来,不再是冰冷的,而是温暖的;不再是僵硬呆板的,而是可亲可近的。比如,上海工业旅游经典线路中由“船厂1862—杨树浦水厂—怡和1915—民生粮仓”组成的工业遗存体验之旅就独具创意,有效拉近了人们与工业遗产的距离。


很明显,国家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不是独唱,而是大合唱。可以预期,未来,参与工业遗产保护和开发的部门和企业会越来越多,工业遗产旅游前景也会更广阔。


(文章来源:《中国旅游报》2018年12月3日03版,内容有删减,作者:杨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