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合一”是全域旅游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全域旅游的核心理念是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全域旅游要求涉旅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旅游带动作用,在全域(省市县)优化配置经济社会资源。因此,全域旅游发展绝非旅游部门一己之力能够完成,需要国土、城建、农业、水利等多个职能部门协调统一。这就需要从规划出发,以“多规合一”的方式,形成一个全域旅游区“一本规划,一张蓝图”,通过规划协调好部门利益,落实好责任关系。这样才有利于全域旅游工作推进,有利于各个部门、不同产业之间统一步调。
全域旅游是推动“多规合一”的恰当抓手、全域旅游的要求是旅游发展突破景点景区的界限,“放眼望去皆风景,随时驻足可旅游”,而不是景区内外两重天。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主管部门在进行旅游规划、城镇规划、新农村规划、道路交通、环卫设施等相关规划时必须协调统一。与此同时,“多规合一”虽已经开始试点,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棘手问题,如“多规”的范围如何确定、“合”的程度如何把握等,这都需要区域发展有明确目标、有统一要求。全域旅游恰好能契合“多规合一”的实施条件,因此,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推动“多规合一”更具操作性。
一、要切实以全域思维为指导创新规划模式
所谓全域思维,就是在全域旅游规划中从区域社会生产要素配置出发统筹考虑规划内容,从重视“找资源、布项目”转变为重视拓展公共休闲空间、优化区域环境风貌、完善旅游配套设施等,进而实现从规划“点”向规划“面”转变。
二、应从规划编制和评价两方面入手创新全域旅游规划模式
首先,应重新梳理规划结构和编制内容,以全域资源要素配置为规划主体,重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旅游产业要素规划、旅游保障体系规划等在传统规划中被忽视的边缘内容。其次,要进一步修订《旅游规划通则》等相关标准,或出台全域旅游规划技术要求,更新全域旅游规划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
三、强化“系统工程”理念进行“多规合一”规划
在制定区域规划时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强化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文化旅游、社会事业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线体系,进而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文章摘编自《中国旅游报》2018年5月7日第三版,原文作者:陈南江,原文标题:推进全域旅游发展需需要强化“多规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