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互联网发挥文化产业的乘数效应,推动文化产业以及其他行业转型升级?张铮认为这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涉及到政策问题、管理问题。他提出以下几个手段:
一是促进文化资源的数据化。不是数字化,而是数据化,这样才能用,现在文化部已经在“十三五”规划中启动类似工程,这是个很好的方向,也是非常重要的方向。二是全力推动科技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政府做什么?政府主要是制定战略规划、出台政策,有必要通过政府力量,推动科技在文化领域的应用,打通产学研的通路,推动领先文化企业率先采用新技术成果。三是鼓励跨界合作与国际合作。四是形成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五是充分发挥高校、行业协会等机构的作用,特别要重视第三部门在文化科技融合中的关键作用,这个部分也是目前相对缺失的。
同时,需要在文化科技领域有更多的自主专利技术,制定国际技术标准,通过参与国际组织、国际会议等形式,加强中国在文化科技领域的话语权和自主权。
陈端指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目前面临最重要的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如何突破原来部门分割、领域细分模式下的观念、机制和体制瓶颈,以生态化思维重新审视和打造更加适应“互联网+”时代的产品服务生产传播格局;二是打造产业运营层面和资本运作层面的良性互动关系,以资本市场的敏感性助推文化产业资源配置的优化升级;三是立足时代大势深挖“互联网+”大背景下的系列政策红利,如梳理各地陆续出台的“四众”“双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优惠政策与文化产业的衔接点。
李兴国认为,一是坚持大众化。一切文化艺术都应当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互联网的便捷性使很多阳春白雪式的文化艺术产品飞入寻常百姓家。二是互动性。群众中有无穷的智慧与创造力,也有与生俱来的批判能力。坚持“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互动性,就可以脚踏实地、瞄准市场、少犯错误。三是国际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互联网是国际性的,国际性的技术、国际性的消费者要求我们必须拥有国际化的视野、国际化的思维,才能形成倍增效应和全方位的升级。
互联网技术正在成为文化的丰富创新的手段,在文化产业抓住“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契机、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方面都有哪些建议?
郭全中提出:首先,转变观念,变单纯的“内容为王”为“用户体验为王”和“信息服务为王”。对于文化企业来说,创意至关重要,但是单纯的创意已经难以有效地与用户连接,而只有涵盖创意、渠道、管理等系统的信息服务才能为王。互联网可以有效地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给每一个消费者建立起个人数据模型,进而更好地服务好用户,这就是“用户体验为王”的根本。
其次,充分利用最新技术。在当前新技术日新月异的大时代背景下,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必须以技术为驱动,文化产业也不例外,目前可以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而未来人工智能、VR、AR、MR等都能带来新机遇。
第三,实现技术和产业的有机融合。在互联网技术发展相对成熟的当下,文化产业更需要既懂技术又懂产业的混合型人才,只有二者有机结合,才能真正实现产业融合和转型升级。
陈端提出:在网络强化互联互通、体验经济蔚然成风的今天,内容本身的独立角色属性淡化,而其作为连接要素和抓手强化人与人多元多重深度连接的功能却愈加凸显。文化产品本身能够带来很好的愉悦体验,但当前我们看到更多的现象是文化产品的自在自为属性逐步消解,其作为商业导流的入口功能和社群联结的黏合功能在不断强化,以内容产出为中心的产业运作模式逐渐被以人为中心的整合性价值提供模式所取代,而这个“以人为中心”的涵义不光局限于作为个体的人,很多时候还指涉了作为社群一员的人。文化传媒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跨界融合进一步深化,依托大数据的精准对接能力、围绕用户需求进行价值整合成为新一轮竞争的制高点。
(—摘自《中国经济网》2017年06月14日,原标题:《三专家:用好“互联网+”加快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作者:张铮 陈端 郭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