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紧扣“三年新增百万人才”战略目标,发挥人才引领发展战略作用,打造一支与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新型工业化,近日,苏州发布产业人才“卓越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编发全文,供业内参阅。
苏州市产业人才“卓越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扣“三年新增百万人才”战略目标,发挥人才引领发展战略作用,打造一支与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推进新型工业化,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重点围绕新型工业化产业领域,紧扣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发展需求,开展苏州市产业人才“卓越行动计划”,集聚一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解决产业“卡脖子”问题的卓越企业家、卓越工程师、卓越工匠。明确产业卓越人才培育目标、具体举措,到2027年底,构建产业卓越人才梯度培育体系,培育100名卓越企业家、1000名卓越工程师、10000名卓越工匠。
——产业卓越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依托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平台,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突出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人才培养,建立产业人才分层培养体系。
——人才攻克技能难题能力不断提升。支持工程师人才参与人才攻关联合体建设,协同解决关键共性技术和工艺难题。鼓励企业建立卓越工程师“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等制度。鼓励用人单位推行“技术总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
——产业管理人才培育体系更加完善。聚焦先进制造业产业上下游,助力企业发展,完善卓越企业家培育,开展产业最新政策宣贯、企业家培训等方式,助力企业更好发展,带动产业链现代化、制造业高端化。
——人才培育激励更加显著。构建产业卓越人才梯度培育体系,认定一批苏州卓越企业家、卓越工程师、卓越工匠。加大社会对产业人才的关注度,提升产业卓越人才获得感、荣誉感。
二、基本条件
产业卓越人才培育对象是长期奋战在产业一线,在所从事的专业具有深入研究,在我市全职工作或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优秀人才。具体分为三类:
(一)卓越企业家:在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准链主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优先支持企业主要创办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带领企业聚焦主业,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承担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工程)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或获得过国家、省、市级企业荣誉的企业家。
(二)卓越工程师: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准链主及骨干企业中担任技术总监以上的人才,包含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副总裁、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首席工程师、总工程师等。长期工作在企业技术研发一线,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优先支持具有主持(参与)国家或地方项目(工程)经验,带领团队攻克技术难题的人才。
(三)卓越工匠:在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准链主、骨干企业及重点企业中,从事制造及生产的技能人才。长期从事一线基础工艺技术攻关、实践操作等工作,掌握的先进技术工艺,优先支持掌握行业技能的人才。
三、认定方式
产业卓越人才建设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论证、市级审核、认定发布的工作流程。其中卓越企业家、卓越工程师由各县级市(区)推荐申报,市工信局牵头认定工作;卓越工匠由各县级市(区)自主认定,报市工信局备案。申报主体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保障措施
完善组织领导。在苏州市政府统筹领导下,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指引,落实产业卓越人才梯度培育。加强要素保障。卓越企业家享受《苏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C类人才待遇,卓越工程师享受D类人才待遇,卓越工匠享受E类人才待遇。鼓励各县级市(区)政府加强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制定各类优惠政策,探索有效支持方式。拓宽发展通道。鼓励用人单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对苏州市产业卓越人才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探索融资渠道。鼓励各类产业基金充分发挥引导作用,鼓励银行支持苏州市产业卓越人才融资贷款,引导更多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方式参与产业卓越人才培育。
来源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