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引领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是上海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必然要求。“十五五”时期深入推进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突出人才发展的三大逻辑——成长逻辑、市场逻辑和治理逻辑,完善激发人才活力的体制机制、营造赋能人才成长的生态环境,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塑造独特的人才竞争优势。
引言
编制发展规划特别是五年发展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自“十二五”时期开始,上海市科技管理、组织人事等部门就联合编制科技人才发展五年规划,为上海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提供了重要的目标指引和政策保障。当前,国际局势瞬息万变,全球创新版图加快重构,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成为决定国际竞争的关键性因素,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在抓紧部署前沿科技创新,引进、培育、集聚科技人才成为推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我国迈向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进程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也是上海加快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快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的关键五年。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是上海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国际科创中心的必然要求,也是上海持续提升国际科创中心策源功能的关键支持。科学谋划好“十五五”时期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战略逻辑,对我国建设世界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对上海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2、队伍现状:上海科技人才“十五五”规划的逻辑基点
人才是科技创新实力的根本源泉。“十四五”规划以来,上海以人才引领发展战略为统领,以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目标,持续优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着力打造热带雨林型科技人才发展生态,科技人才队伍结构趋于合理,人才的创新贡献和价值实现不断增强,创新、文化与人才相互吸引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1],为“十五五”时期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2.1 科技人才队伍规模持续壮大
近年来,上海科技人才队伍总量规模持续壮大,人才发展质量不断提升。据上海市科协2025年5月29日发布的《 上海科技工作者发展报告2020—2024》,目前,全市科技工作者队伍规模达到282.52万人,比2019年增加44.25万人,近五年增幅18.6%。高层次科技人才数量稳中有增,R&D人员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工作者队伍加速壮大。据统计,截至2023年4月,人事关系在沪的两院院士共有172位,占全国的9.93%,排名全国第二。2023年全市R&D人员达到40.47万人,近五年增幅49.2%;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工作者186.21万人,近五年增幅54.9%[2]。不断扩大的科技工作者队伍规模,为上海科技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保障。
2.2 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建设
一是建设了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据《2024上海科技进步报告》,截至2023年,上海共有上海李政道研究所、上海树图区块链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30多家以及上海光源、蛋白质科学研究(上海)设施、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4个[3]。二是打造了多样化的产业创新平台,目前,上海共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产业创新应用平台8家、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30余家、国家级和市级企业研发机构900多家[4],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均集聚了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例如,集成电路领域集聚了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中心、国家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电路研发中心、国家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等四大国家级创新平台。三是形成了一批以科技园区、重点功能区为代表的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集聚区,例如,张江高新区、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既是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也是全市科技人才高度集聚的核心区。
2.3 人才发展生态逐步优化
一是人才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人才资助计划覆盖各类型各层次人才需求,如针对青年人才的“扬帆”计划和启明星计划,针对海外人才的浦江人才计划,针对高层次人才的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计划等。二是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良。与科技创业有关的科技金融、科技孵化等创新创业服务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空间载体逐步拓展。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超过500家,孵化和服务的企业和团队近3万家[4]。三是人才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优化人才顶层设计,完善人才治理体系, 2023年,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上海市委市政府设立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改革科技人才职称评审制度,人才评价和职称评聘推行代表作制度,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科技传播的人员分类制定评价标准。为科技人才发展放权松绑,2023年4月发布实施《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通过扩大高校科研活动自主权、探索实施青年科技人才特殊晋升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等举措,进一步对各类创新主体和科技人才“松绑”“解绑”。
3、面临问题:上海科技人才“十五五”规划的逻辑靶点
面对新时代新需求,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困难,现有的人才发展结构、方式和手段已难以满足新阶段上海科创中心和高水平科技人才高地建设的战略需求。当然,从战略规划的逻辑来看,这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正是“十五五”规划的目标靶点,是“十五五”时期需要突破的卡点堵点。
3.1 人才供需存在“结构性矛盾”
人才供给与人才需求不匹配、人才结构亟需优化,是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上海科技人才总量优势明显,但结构性矛盾突出,人才结构难以支撑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高地和世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一是高层次人才和战略科技人才匮乏,以 2023年全球主要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的高被引科学家为例,波士顿427人、北京 396人、纽约247人、旧金山—圣何塞178人,上海仅117人[1];在沪工作的外籍人才占常住人口比例是1.1%,远低于纽约的36%和伦敦的45%[4]。二是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人才缺口较大。以人工智能领域为例,上海对AI人才的需求超过40万,而本地高校相关专业在校生规模仅为4万,供需矛盾凸显[1]。三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活跃在生产、科研一线的工匠、技师、实验和操作技术人员等高技能人才存在较大缺口[5]。四是科技中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足。以科普和科技传播人才为例,目前,上海专兼职科技传播工作者数量约为6万,注册科普志愿者不足10万[6]。与上海丰富的科技创新人力资源相比,科技传播人员数量明显偏少。
3.2 人才培养面临“多样性制约”
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制约”突出表现为高水平人才事业平台需要进一步拓展,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的匹配度需要进一步提升,科研后备力量需要进一步充实。一是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不完全匹配。分科教学、分专业培养机制难以造就综合性复合型人才,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能很好满足融合化技术发展需求;产学研协同开展培养人才不足,教育教学偏重理论知识传授,工科“理科化”现象比较严重,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普遍缺乏。二是高水平人才事业平台需要进一步拓展。一流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对不足,高水平科技期刊、学术论坛等合作交流平台存在短板。三是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需要加强。青年友好的科技创新政策环境亟需优化,部分青年人才获得的科研资源和政策支持较少,面临较大压力和较强焦虑感,部分科研事业单位仍存在行政化、“官本位”倾向,不利于青年科技人才价值观的塑造。四是科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科学教育内容跟不上科技发展步伐,课程教材更新存在时滞效应;科学教育的形式比较传统,参与式、互动性、体验性的项目比较少,对青少年学生的吸引力尚显不足[7]。
3.3 人才发展尚存“机制性堵点”
上海在人才评价、创新创业激励、科研机构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制度改革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难点堵点,符合科技创新规律、人才发展规律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亟需健全。一是教育科技人才融合发展存在体制机制障碍,教育主体和科技创新主体不完全对等,“重科研、轻教学”等现象还比较普遍,教育对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育培养功能有待进一步强化,科技进步对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支撑赋能需要加强,许多前沿科技知识、新的技术手段和教学方法等都难以纳入专业教学,对创新型人才培养形成较大程度的制约。二是急功近利的科技评价机制不利于潜心研究[1]。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尚未真正确立,过度量化的绩效考核制度导致科学研究片面追求数量和速度、低水平重复,缺乏原始创新。三是传统的人才聘用制度难以适应人才发展需求。重“身份评审”轻“岗位聘任”的现象比较突出,职称评定与岗位空额挂钩,使得部分科研机构的科研人才职称晋升只能等“岗位空额”。四是人才政策的落地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现行的科技人才政策以人才激励、培养、集聚和保障等为主,人才流动、交流和评价等政策相对薄弱。而且,对各类人才的支持力度不均衡,例如,本土培养的人才在科研资助、人才计划申报等方面不如海外人才,“外来和尚会念经”的现象依然存在。
3.4 人才服务仍有“盲区性缺陷”
与科技人才的个性化需求相比,人才服务的精准性、专业化、有效性还略显不足,科技人才的获得感、满足感亟需提升[8]。一是部分人才群体生活压力较大。科技人才面临的工作、生活双重压力,上海的购房或租房的高成本,成为吸引和留住人才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同时,在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科创活力、创新文化氛围以及开放程度等方面,上海与纽约、硅谷等全球科创中心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二是人才流动存在障碍、人力资源统一大市场建设任重道远。受企事业单位收入差异、养老金不接轨等因素影响,加之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机构之间未能实现创新人才的合理流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尚未形成,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社会保险等社会福利区域分割明显。三是创新文化建设亟需加强,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建设缺乏硬抓手,对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不良行为的处置处罚力度不够。
4、实践路径:上海科技人才“十五五”规划的逻辑进路
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要求上海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2025年4月,总书记亲临上海考察时强调,上海承担着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历史使命,要抢抓机遇,以服务国家战略为牵引,不断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和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十五五”时期是上海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时期。持续推进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牢人才发展根本方向,聚焦国际科创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需求,把促进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以人才发展支撑科技创新突破,用科创中心建设成果检验人才工作成效。坚持以用为本、引领发展,突出改革先行、生态保障,重点强化人才发展的三大逻辑——市场逻辑、治理逻辑和成长逻辑,以应用为导向,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以效能为导向,持续完善激发人才活力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人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生态为导向,着力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生态,加速科技人才成功成才。
4.1 强化市场逻辑:以应用为导向,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产业是人才聚集的重要载体,人才是产业兴旺的重要动能。应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机制,推动人才链与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注重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优化高校专业学科设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效益,造就更多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4.1.1 加强新质生产力人才培养
对接上海现代化产业体系特别是新经济新业态、城市更新发展等各方面需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加快产业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等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人才培养[9]。第一,着力培育卓越工程师队伍。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推进多学科融合,推动重大科技项目等向企业开放,加快培养直面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队伍。第二,着力培育高素质产业技术人员。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重点发展的新产业以及未来能源、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材料等未来产业新赛道,聚焦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场景、新材料、新设备等应用领域,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4.1.2 充分发挥创新“引擎”企业的人才培育作用
创新“引擎”企业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育科技企业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平台和组织载体。在上海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创新中心过程中,要把培育一批创新龙头企业作为重要抓手,以此培育高素质企业家队伍,提升科技创业人才和企业科技工作者素质。以产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无缝对接[10]。系统性重构教育范式,推行“无标准答案考试”,以开放性问题取代机械背诵,让学生通过田野调查等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全链条推行产学研融通教育,促进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推行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创新“科学家+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的链式育才机制,培养拥有高水平科研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产业科技人才。
4.1.3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程师文化
对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以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和工程师文化为引领,打造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实施未来企业家培育计划,增强企业家投身未来产业发展的信心,培育推动创新技术转化应用的优秀企业家。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鼓励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企业家精神、工程师文化和工匠精神的宣传报道,增强传播效果、扩大传播范围。深入开展上海工匠培养选树活动,充分发挥上海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等表彰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褒奖一批技能高超、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工程师的文化氛围。
4.2 突出治理逻辑:以效能为导向,促进人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涉及科技、教育以及经济社会各个方面。优良的体制机制是加速人才培养、激发人才活力的基本保障。要遵循科技创新、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强化人才工作的系统集成,将人才工作摆在“五个中心”建设的关键位置,放在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整体布局中进行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全面安排,增强人才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前瞻性。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加快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形成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借鉴和参考国际通行做法,以科技创新人才的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决破除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等各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人才管理制度体系,充分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潜能。
4.2.1 优化教育科技一体化发展机制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人才培育主力军作用,支持高校创新课程与教材持续更新机制,以国家和上海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为依托带动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博士后工作机制,大力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应用型科研机构建设博士后工作站,与相关领域的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后人才。改革研究生招生和培育机制,加强专业硕士和工程硕士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面向大学生的科学教育和科普宣传,积极引导大学生通过科普志愿等方式,积极参与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月、上海科技节等重大科普活动;依托大学生科学实践工作站等平台,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逐步提升其科研兴趣和相应的能力。
4.2.2 健全灵活高效的人事聘用制度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探索科研事业单位的企业化运作,支持事业类科研机构设立虚拟企业账户,通过企业账户开展人员聘用管理工作。实施更加灵活的职称职务管理制度,促进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干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提高活力[11]。改革科技人员的薪酬制度,试行专业技术职称与工资收入待遇“脱钩”,积极探索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化评聘”和“荣誉化管理”,允许部分事业类科研机构和高校自主设置岗位类别、自主确定岗位结构比例。完善科技人才流动机制,坚持“但求所用,不求所有”,畅通官产学研链条以及不同地区之间人才流动与合作渠道。打通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人才正常流动路径,促进人才在全社会合理流动。
4.2.3 完善绩效导向的人才激励机制
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加快构建以考核评价为基础的、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科技奖励机制,变“申报制”为“提名制”,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的作用,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科技奖励委员会,所有奖项及获奖候选人由奖励委员会提名产生,避免因评奖导致资源浪费和滋生腐败。推动科技奖励去“行政化”和“功利化”,坚持“物质利益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突出精神激励”的原则,增强获奖科技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禁止将科技奖励与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相挂钩,使科技奖励回归荣誉性的本质。规范发展社会奖励,提高社会奖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培养若干顶尖非政府奖项。
4.2.4 增强人才政策服务精准化能力
持续优化科技人才政策法律环境,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评价、知识产权保护等,促进科技人才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法治化和体系化。持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加强不同部门政策之间的融合融通,形成人才发展合力[12]。依托专业机构,加强现有人才政策的评估,及时清理政策效果不理想、政策受益面较窄的人才政策;整合相关或相近领域的人才政策,促进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政策形成叠加效应,增强政策支持力度,提高人才获得感。改进政策宣讲方式,积极探索“免申即享”等政策服务机制。
4.3 顺应成长逻辑:以生态为导向,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生态
包括社会文化、制度体系、服务配套等在内的社会环境条件是影响人才培育、成长的重要因素。要顺应人才工作从“线性思维”转向“生态思维”、人才发现从“伯乐相马”转向“生态营造”的发展趋势,坚持慧眼识才、诚心爱才、大胆用才、大度容才,全方位支持、帮助人才,千方百计成就人才。要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聚焦引进、培育、激励等人才链的各个环节,不断优化全方位人才政策体系,提高人才政策服务的体系化能力和精准化水平[8],加快构建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持续成长的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生态,着力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着力增强人才的获得感、成就感。要坚持“量”“质”并重,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科技人才,既壮大规模,更提升质量,持之以恒厚植上海发展的人才优势。
4.3.1 营造青年人才友好的发展生态
青年科技人才是新时代全面提升科创中心策源功能、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的生力军和骨干队。要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全周期、全链条培育,持续完善分阶段分谱系的人才资助体系[13],放手让青年人才承担科研攻关任务,让青年人才在攻克科研难题中实现自身成长。完善精准化的人才早期发现、跟踪培育机制,挖掘一批顶尖人才“苗子”,通过搭建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精准匹配人才成长“政策工具箱”,培养一批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要在放手使用中培育青年科技人才,推动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大力发展科学教育,深入推进STEAM教育,提升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
4.3.2 完善梯度化全周期人才培养体系
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聚焦人才成长的全周期,构建从基础教育、研究生博士后、中青年人才到骨干人才、领军人才乃至战略科学家人才的全周期的梯度化人才培养体系。在人才起步阶段,要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科学教育,着力提升学生的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造就庞大的后备人才资源。在人才成长阶段,要坚持“放水养鱼”,杜绝急功近利,营造宽松的发展氛围,引导人才在服务国家战略中茁壮成长。在人才成熟阶段,要“充分授权”,让骨干人才、领军人才充分展示才智,自主决定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案,在完成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逐步培育战略眼光和全局视野,加快成长为各个学科专业领域的“将帅之才”。
4.3.3 加强面向科技人才的精准服务
以需求为导向,基于人才分类分级分层体系,精准把握不同领域、类型及层级科技人才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8]。坚持用人单位主体地位,构建“用人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服务细节,充分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与内生动力。促进资金链与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大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引导市场资本参与,大力发展早期投资、天使基金、耐心资本,鼓励投早投小,探索设立知识产权基金,加强人才成长全过程的资金支持。深化科技知识服务。依托科协等社会组织,面向科技人才职业发展需求,提供继续教育、知识产权、学术交流等专业化服务。实施个性化成长服务。完善专业化社会化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广泛行业影响力的枢纽型人才服务机构。建立人才全周期跟踪机制,推进人才安居工程,打造宜居宜业发展环境。
4.3.4 引领构建长三角人才发展共同体
打造国内外人才合作与成长的交流平台,加强与苏浙皖的联动合作,共同设立“长三角人才计划”,共建长三角区域人才共同体。建立跨区域人才互联互通的合作机制。建立科技创新人员柔性流动制度,探索科技创新人员课题式、任务式、咨询式、候鸟式多种流动模式。探索设立高铁直通卡、高速公路直通卡,提升三省一市科技人员往来便捷性。积极发挥专业组织作用,打破院校、地域的级别、行政局限,逐步推进长三角地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资格、职称互认。充分整合各地建立的数量众多但相互独立的科技人才平台,打造跨区域人才信息共享平台、招聘平台及后期服务平台。共同加强人才理论和政策研究,联合长三角地区的知名高校、智库研究机构及相关社会组织的人才,组建联合研究团队,加强对长三角人才一体化规律、机制和策略的决策咨询研究,从人才工作理论到应用对策创新等方面,为长三角相关政府部门和人才管理机构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作者 | 张仁开 ,上海市科学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