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新举措
2025-04-08 10:12:00 来源:本站 浏览:39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其中,对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做出新部署。


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32.3亿元,其中,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10亿元,支持“名校名院名所”(以下简称“三名”)建设工程和高校建设49.9亿元,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设和科技创新12.4亿元,支持人才引育培养60亿元。


(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深入实施“高新企业规上化、规上企业高新化”行动,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雏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对首次认定的新雏鹰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和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研发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参与软科学项目研究。支持企业研发总部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按实到省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最高30万元运营资助。


(二)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


加快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深入推动环紫金港、环大装置、环之江实验室和环大学城等一批环大学大科创平台创新生态圈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高校院所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经认定的中试基地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支持高校院所以“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将科技成果授权许可小微企业使用。鼓励企业开展技术交易,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三)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


建立重大科创平台财政资金评价拨付机制。实施科研机构分级分类评价,给予高层次人才授权认定名额等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落实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建立“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机制。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规定给予补助。落实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高能级平台建设。


(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以培育一批“1到10”“10到100”的引领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标志性成果为目标,实施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300项以上,企业牵头或参与的市重点科研项目占比不低于80%。对竞争类市重点科研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任务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主动设计、“揭榜挂帅”方式组织的市重大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形成标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项目给予联动支持。


(五)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18项以上。加快大科学装置建设,推进第三个大科学装置预研。实施大模型、算力基础性工程,扩容“算力券”,根据算力合同费用给予最高800万元补助。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进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应用,择优评选一批标杆型示范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加速实现场景产业化规模化落地。设立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中国数谷)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六)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


市区两级与省级联动组建30亿元规模的省科创母基金三期(人工智能),加大颠覆性成果转化直投基金投资力度,推进与大科学装置、高等科研院所等高能级科研平台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加快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直接股权投资试点项目落地,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加快落地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研发类科技保险,按照实际保费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七)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化实施“三名”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高端科教资源集聚。深化与浙江大学等在杭高校的战略合作,推动规划共谋、研究共享、市校共荣。深入推进市属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建设,以“一校一策”支持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3%。


(八)强化人才支撑保障


探索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推广落实“产业教授”“科技副总”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共享。深化“三定三评”人才评价机制,统筹推进“春雨计划”“青荷计划”。高质量实施“西湖明珠工程”,对新入选的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深入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优化海外人才签证、居留等服务。对企业新设立的省级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具备博士后独立招收资格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素材来源 | 杭州市人民政府网(2025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