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委员建言高校成果转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
2025-04-08 09:54:00 来源:本站 浏览:106

加速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副校长单崇新认为,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拥有丰富的科研资源、高素质科研人才队伍以及众多前沿科研成果。然而,大量具有潜在价值的科研成果未能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营造潜心钻研的良好环境,让科研人员在自己的专属赛道上安心攻坚,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助力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二是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使更多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是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涵养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让科技工作者放下包袱,尽展才华。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创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全面准确反映成果的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培育医药类高校技术转移团队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院长韩峰认为,医药类高校技术转移团队是打通实验室到病房“最后一公里”的核心引擎。目前,我国高校尤其是医药类高校的成果转化率依然偏低,缺乏兼具医学、药学、知识产权背景及商业运营能力的复合型技术经理人和“临床—科研—企业”深度协同平台,因此他建议构建“需求牵引—专业服务—资本赋能”的闭环体系。


一是强化法律与政策支持,明确高校对职务发明的自主处置权,允许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决策,将技术转移成效纳入高校“双一流”评估体系。


二是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在独立设置的医科高校试点设立独立运营的技术许可办公室,配备医学背景的技术经理人、知识产权律师及投融资顾问。


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行“医药技术经纪人”持证上岗制度,联合行业协会制定职业标准,鼓励引导开设“生物医药技术转移”专业学位硕士。


四是深化政校企医协同,推动技术经理人深度参与医药高校与企业技术攻关,由有关部门定期评估政策落地及成果转化效果。


建设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


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工业学院副校长张祖涛认为,地方应用型高校在人才培养中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然而,应用型高校科研平台建设弱、获得财政拨款少,且缺乏专门和系统的建设项目来推动其发展。因此他建议:


一是启动“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工程”建设,构建分类分型建设机制,完善“国家级应用型示范高校”与“区域特色应用型高校”双轨体系。


二是系统完善应用型高校的评估与评价体系,实施分类分型精准评价,增设“应用研究型”“技术技能型”亚类,差异化制定评价标准。


三是加大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内涵式建设投入,设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双师型”师资培养以及校企联合研发项目,赋予地方应用型高校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


四是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将产教融合成效设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能力评估的关键指标,引导形成“政府—高校—企业”协同发展的新模式。同时,进一步加大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的支持与认定力度,通过持续推进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助力校企合作高质量发展。


深化高校产教融合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理工大学党委书记信思金认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直接影响着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效果。当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仍存在“不会转”“不愿转”“不敢转”等问题。他建议着力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以产业应用为导向,完善高校科研评价机制。加快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激励理工类高校以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指导高校改革科研人员职称评审和绩效考核等评价工作,引导科研人员增强成果转化内驱力。


二是以产教融合为抓手,加强高质量科技供给。发挥有关部门和组织的统筹指导作用,定期发布产业创新需求清单,建立“揭榜挂帅”制度,指引高校产出符合产业创新需求的高质量科技成果。


三是以政策平台为重点,优化高校成果转化服务。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统筹建设和运用,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匹配模型与资源库;细化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操作指引,规范科技成果“先用后转”程序。


素材来源 | 科技日报(2025年03月09日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