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 新片区”)是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上海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核心区,也是全市重要的教育资源汇集地、产业发展集聚地和科创成果转化承载地。为进一步统筹人才培养和经济 社会发展需求,统筹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统筹供需对接和机制协同,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的资源畅通和良性循环制定本行动计划。现编发全文,供业内参考。
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通过三年努力,临港新片区校、企、政、研有机融合,“企业出题-高校答题”的校企协同育人体系更加健全。到2027年,临港新片区高校的理 工类专业占比进一步提高,学科布局与产业发展更加契合,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稳步提升,新增2所高等院校或校地合作办学单位,推进2所产教融合型大学和示范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产教融合培育基地超50个、示范基地超10个,区内高校毕业生留临港就业率达到6%以上。
工作机制优化行动
1.建立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工作常态化沟通机制。构建“1+1+2+2N”产教融合工作体系,畅通市、区、校、企的沟通渠道。其中,1是指发挥临港新片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核心区建设市区协同推进机制作用,由管委会会同市级部门共同推动重点改革、创新任务和重大项目落地;1是指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统筹区内产教融合工作,制定相关规划、方案、政策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协调推进重要事项;2是指临港产教融合促进中心和协同育人工作办公室两个支撑机构,产教融合促进中心承担产教融合创新产业联盟秘书处职责,负责企业端需求排摸、校企资源对接、政策宣介、项目策划等,协同育人工作办公室负责高校端资源整合、改革协同和差异化发展等工作;2N是指N个产教融合产业联盟和N所高校常态化开展产教融合项目合作,分别由临港产教融合促进中心和协同育人工作办公室负责。(责任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改处、临港产教融合促进中心、临港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办公室)
2.发挥临港产教融合促进中心对接企业作用。推动临港产教融合创新联盟及各产业分联盟做深做实,按照“一产业一联盟一体系”,围绕重点布局的产业及细分赛道整合统筹资源,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定期开展校企供需调研、校企合作对接、优质资源导入、实训基地优化、校企路演组织等工作。运行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动态维护“双师型”队伍库、编制产教融合服务手册。组织举办高水平产教融合系列论坛及相关赛事,加强产教融合宣传和特色案例推广等。(责任部门:临港产教融合促进中心、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改处)
3.发挥临港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办公室整合高校资源作用。将在地办学高校全量纳入临港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办公室成员范围,各高校明确产教融合工作牵头部门和协同专员。在上海市教委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的指导下,定期梳理区内高校的科研平台和仪器设备、专家团队和技术成果、实习实训基地和技能培训等资源,编制高校端对接区域重点产业的链路报告。推进校际间在实验室、实训平台、科研设备、教学课程、科创成果、技术转化等方面的开放合作,共建一批与产业紧密结合的微专业和共享微课程。(责任部门:临港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办公室、相关高校学院)
4.滚动更新产教融合政策。定期评估现行政策的主体参与度、实施效果和示范效应,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迭代产教融合相关支持政策。实施“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优化申报、评审等环节的标准及流程,提高操作便利性和主体获得感。具有重大示范效果、具备复制意义的案例形成制度型创新成果,加大推广力度。(责任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改处)
5.建立产教融合项目评估体系。完善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培育基地、专项扶持项目的运营成效评估机制,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依据评估的结果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将产教融合工作纳入临港新片区开发主体考核指标体系。(责任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改处)
6.优化升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产教资源专题数据库,加强平台需求调研,完善资源汇聚、信息匹配、政策发布解读、项目申报等功能。(责任部门:临港产教融合促进中心、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改处、数据处、大数据中心)
高教资源能级提升行动
7.优化高教资源布局。以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推进区内高校专业调整,推动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电力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的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占比于2026年末分别达到65%、70%、50%、88%、72%。支持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新增法律金融、AI金融等专业。支持上海电机学院建设全国示范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建桥学院建设产教融合型大学。支持华东师范大学滴水湖国际软件学院、同济临港卓越工程师创新学院在产业一线提升办学能级。支持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聚焦绿色低碳、文化艺术等领域参与城市功能服务。支持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临港科技学校稳定输出高技能产业人才。(责任部门:相关高校学院、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社发处、发改处、高科处、金贸处)
8.积极导入优质高教资源。高水平推进华东师范大学临港校区落地建设。积极筹建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市场学院。依托同济大学中德工程学院,高质量筹备建设国际合作的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机构。根据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资源。研究引进职业技术高等院校。鼓励现有校地合作办学单位对接学校本部导入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科研资源。(责任部门:相关高校学院、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社发处、发改处、高科处、金贸处)
9.支持高校探索产教融合机制创新。支持有条件的院校推进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改革,试点具备产教融合特色的项目通过“企中校”“校中企”模式建设实训实习基地和现代产业学院。鼓励高校将部分专业硕、博士招生计划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开放。支持高校探索建立产业需求和就业评价对人才培养的反馈机制,在产教融合框架下开展在编教师和兼职导师的考核、晋升、职称、薪酬、绩效等方面的机制创新。(责任部门:相关高校学院、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改处、社发处)
10.加强高校科创人才培育载体的建设。通过“基础运营费+科研项目费+‘拨改投’专项费+生态支撑费”方式优化高校主导型科创平台支持模式,提升上海交通大学临港新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平台、临港同济大学智慧科技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临港新片区华东师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科技创新型平台、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新片区海洋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型平台、电子科技大学临港新片区智能系统关键技术科技创新型平台等机构的能级。支持高校举办或参与科研协同、技术转移转化等活动,协助高校对接科创驿站、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资源。鼓励区内科创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资源向高校开放,通过项目合作和技术攻关,共同参与工程硕、博士培养。鼓励实地办学的高校创新运营模式和服务功能,打造大学产业科技园等科创载体及平台。(责任部门:相关高校学院、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高科处、市场监管局、规资处、社发处、建交处)
11.加强高校新工科建设及卓越工程师培养力度。支持高校通过微专业、专业集群等方式增设具备“学科专业交叉、科技产业交汇”特色的新工科项目,建设校企协同的新工科教育创新平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促进科技产品产业化。支持高校制定专业化的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以项目制为牵引、工学交替开展有组织和有特色的工程人才联合培养。(责任部门:相关高校学院、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社发处、高科处)
12.开展国际化产教融合项目。支持高校在“一带一路”等重点地区开展跨境教育、联合研发、人才引育等方面的合作,为外籍专家入境提供手续办理等方面便利。支持区内高校建设“德国研究中心”智库、临港智能制造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德论坛、“一带一路”合作国家能源电力人才研修班等国际合作项目。(责任部门:相关高校学院、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群部、社发处)
协同育人提质行动
13.强化产教融合基地引领示范作用。聚焦集成电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智能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等领域,推进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培育基地的高标准建设。建立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管理制度,将协同育人模式创新和成效作为基地评价的重要因素,逐步形成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优质基地的扶持力度,引导基地人才培育、技术研发投入稳步增长。支持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基地建设单位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市域联合体等。(责任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改处、高科处)
14.突出产教融合产业联盟链主企业主导作用。做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现有分产业联盟。推动联盟扩容至智能新能源汽车、跨境和离岸金融、数字经济、高能级航运服务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支持各产业联盟链主企业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及横向资源,联合学校、科研机构共建产教融合共同体。(责任部门:临港产教融合促进中心、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改处、高科处、金贸处、数据处、综保处)
15.完善“双师型”导师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临港新片区“双师型”导师库,逐步形成产业教授、产业讲师、产业助教的产业师资梯队。鼓励“双师型”导师所在单位在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资源支持。组织定期培训,增强高校教师的实践技能和企业导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支持学校和企业创新人才的双向流动,落实专业教师企业实践、企业导师定期上课的机制。(责任部门:临港产教融合促进中心、临港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办公室、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改处、社发处)
16.创新产教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高校联合企业共建学科、课程、实验室和实训基地,探索学分银行、课程互认等方式,加强产教供需双方粘性。面向在校生推行“1+X”证书制、订单班、新型学徒制、现场工程师、住企联合培养等协同育人模式,促进毕业生精准就业。支持开展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实现产业工人与产业技术同步升级。(责任部门:临港产教融合促进中心、临港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办公室、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改处、党群部)
17.发挥产教融合功能性平台协同育人作用。鼓励23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深化校企合作,进一步提升生命蓝湾产教联合体、高端装备产业区产教联合体的实体化运作成效。充分发挥上海临港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作用,通过职业工种等级培训、首席技师制度等模式创新助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责任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改处、临港产教融合促进中心)
18.推动高校协同园区共享创新资源。支持高校紧密联动国际创新协同区、AI创新港、滴水湖金融湾等功能集聚区,以及大飞机产业园、生命蓝湾、东方芯港、动力之源、信息飞鱼等特色产业园区,共享共用联合实验室和成果转化载体,在前沿产业探索“创新策源+专业服务+产业赋能”模式。鼓励高校的设备仪器、数据文献等资源向园区产业技术人员开放,并提供专业化支持和服务。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设若干中小试基地,依托科技设施、实验室等资源开展检验检测服务。(责任部门:相关高校学院、临港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办公室、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高科处)05#
产教资源强基行动
19.发挥科技基础设施和科研院所的溢出效应。推动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中国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国家海底科学观测网、临港实验室、中科院有机所金属有机化学全国重点实验室、临港生命科学中心和人工智能科学中心、亚太台风中心、城市多灾种早期预警卓越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与区内高校和企业加强资源链接,发挥对产教融合支撑作用。(责任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高科处)
20.加强空间保障和金融创新支持。支持高校基于产教融合和科技创新提出的项目建设和控规调整,通过改造和扩建,建设集教学、科研、科创、技术转化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载体。鼓励高校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支持高校基于整体方案一次性完成校园容积率提升,并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分阶段建设实施。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能够激励产教主体进行产教融合探索创新的产品和服务。鼓励区内高校联合各类基金会,支持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在临港新片区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学院、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规资处、社发处、高科处、建交处、金贸处)
21.加强产教融合人才招引和人才服务。发挥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科创平台、科创驿站、产业园区、孵化器等对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功能,引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精尖缺”人才就业创业。持续建设临港新片区校园引才工作站及大学生实习基地,开展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围绕产教融合人才需求,优化完善落户政策,推行能级薪酬协商等激励政策。拓展丰富人才服务项目,提升人才服务能级,满足各类人才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在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群部、社发处、高科处)
22.开放城市功能应用场景。以“智慧、低碳、韧性”城市功能建设为依托,推进产教融合应用场景开放。聚焦车路协同、网联城市、智慧交通等领域,支持区内校企联合开展智能网联相关业务场景的研究及方案制定。提供清洁储能、智能电网、智慧能源、低碳园区等领域的场景,支持区内相关高校及企业参与规划研究。支持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围绕滴水湖核心水域及周边水系,以水环境安全、水生态多样、水动力活跃为目标,提出系统化精细化治理方案等。(责任部门:相关高校、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生态处、数据处、发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