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按下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加速键”
2022-06-07 11:06:00 来源:本站 浏览:792

智库视点:《宁波市文化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将建成与共同富裕先行市相适应的新时代文化产业高地。在数字文化产业方面,着力培育数字文化新业态,打造全国数字文化产业新兴集聚区,到2025年,规上数字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占规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比重65%左右。为此,宁波市文改办、宁波市财政局近日制定印发了《宁波市加快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这必将为全市数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按下“加速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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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加快建设新时代文化高地的要求,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业态,推动文化产业能级跃升,加快“港产城文”融合发展,为打造“六个之都”,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以打造全国数字文化产业新兴集聚区为目标,实施文化产业“新势力”成长计划,做强做优传媒、影视、音乐、演艺等业态,以内容产业创新突破为重点,抓住新技术、新业态、新消费带来的重大机遇,加快向高层次、全链条、数字化迈进,系统性重塑和提升宁波文化产业。到 2025 年,规模以上数字文化产业总产值实现比 2020 年翻一番,达到 500 亿元。形成3-5个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区,打造10个以数字文化产业为主要业态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引育新增 100 家以上规上数字文化企业,10 家以上领军企业,推动1-2家数字文化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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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政策措施


(一)大力招引培育数字文化企业 

1、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上规的数字文化企业, 给予5万元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5000 万、1亿元的数 字文化企业,分别给予100万、200万元奖励(晋级补差)。对首次获评省数字文化示范企业和高成长型文化企业的,分 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2、吸引优质企业落户。以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在线演播等领域为重点,定向招引一批优质数字文化企业,对新落户宁波并实际开展经营一年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数字文化企业,经市、 县两级文改办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给予落户补助 30 万元。

3、积极招引头部企业。落实“百家文化名企创优工程”, 综合利用我市“港产城文”融合发展优势和各项产业优惠政 策,统筹人才、金融服务、办公空间等各类资源,着力招引数字文化头部企业(参照《宁波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甬政发〔2020〕44 号),在甬设立区域总部,建立产业生态体系,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鼓励区(县、 市)出台“一企一策”,市本级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补助。


(二)大力支持数字文化内容创作生产

4、支持创作优质数字文化内容。实施优质数字文化内 容(企业)发现计划,对新上线的原创数字内容产品(动漫 影视、游戏、网络文学、在线音频视频等),每年按照作品传播热度、美誉度和触达率等指标综合评价,分30万元、 20万元、10万元三档进行择优扶持。

5、推动短视频内容创作运营机构(MCN)发展。支持短视频内容创作运营机构通过创意策划、短视频制作、内容运营等相关服务,积极传播正能量,扩大城市影响力。通过开展短视频大赛等,激励提升 MCN 机构原创水平。对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以上的企业(及机构),按年度营收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6、加快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出口。鼓励数字文化企业向海外拓展,不断提升宁波文化产业的外向度和影响力。对数字文化产品或服务在境外获得收入的企业,按照上年度该产品或服务境外收入额的2%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新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名录和获得国家文化产品出口重点项目的数字文化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7、鼓励地方特色文化资源转化。依托宁波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充分运用动漫游戏、网络文学、数字音乐、网络表演、视频、数字艺术、创意设计等新型业态,挖掘一批具有鲜明宁波文化特色的原创内容,塑造一批宁波文化IP并加强 市场转化。每年评选“十佳宁波网络文创产品”,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三)大力培育数字文化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

8、推动文化内容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影视、音乐、动漫、传媒、出版、演艺等传统文化内容产业的数字化发展,运用信息技术推动内容生产制作的数字化转型,通过加强与 互联网文娱平台的运营合作,拓展传播渠道,发展基于互联网和移动智能终端的传播运营。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示范性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以内,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9、强化数字化赋能传统文化产业。加快数字技术与传统文化产业融合,鼓励重点文化企业向设计研发、物流仓储、营销管理等全环节数字化转型,加大数字内容业务拓展力度,延伸产业链,增强品牌竞争力。鼓励重点龙头文化企业将数字内容创意业务剥离,单独设立法人主体,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30%以内,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于宁波文化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文旅项目,提供内容创意服务、重要装备、核心技术、核心零部件、关键材料及制品等配套,按实际配套销售金额的 1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单个企业奖励的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10、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发展新业态。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方式,通过发展连锁型、平台型新零售方式,整合集IP创意、供应链生产、销售场景于一体的产业链,布局线上展示销售互动平台和线下连锁消费体验,打通 线上线下消费场景,拓展市场壮大实力。对年度新增线下连 锁消费体验店达到 50家、100家、200家的,分别给予 50万、100万、200万奖励。 

11、支持打造文旅消费数字化场景。推动国家文化和旅 游消费城市创建,支持文化场馆、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 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创新发展云旅游,开发一批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 旅游演艺和娱乐体验等产品,推进一批运用文化资源开发的沉浸式体验项目,提升旅游演艺、线下娱乐的数字化水平, 打造一批宁波特色深度沉浸式文化旅游地标。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以内,最高不超过20 万元奖励。 

12、推动产业融合催生新业态。抢抓消费升级扩容、产业跨界融合的新机遇,鼓励通过应用包括 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物联网、区块链在内的各类数字技术,推动文化赋能相关产业,打造新型业态和新应用场景,推动文化服务业便利化、多样化、品质化发展。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以内, 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四)大力推动金融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 

13、探索文化金融合作新模式。利用“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政策先行优势,探索通过区块链、5G、大数据等技术在文化与金融合作中应用,打造以新技术为底层支持 的文化与金融合作新基建。推动建设宁波数字文化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区域性文化企业信用评级系统、数字版权与文化 资产交易平台等文化与金融合作的新模式。 

14、推动企业开展资本运作。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组建数字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宁波文旅产业基金以及其它各类政府性引导基金、创投基金和社会资本重点关注并投资优质数字文化企业,大力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 场上市,成功上市的按照我市企业上市有关规定享受政策。

15、提供企业融资便利。提升在甬文创金融专营机构对数字文化企业的信贷授信规模,保持贷款规模快速增长。切实发挥宁波文化产业信贷风险池作用,创新政银担模式,依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联动地方法人银行,开发定向支持数字文化企业的“惠通”产品,贷款期限适配数字文化企业经营发展周期,以财政贴息、免担保费、风险代偿等财政支持方式,为数字文化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周期的“财 政+金融+担保”综合服务。 


(五)大力营造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良好生态 

16、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化改革,打造文化产业发展数字化应用场景,为各类文化企业提供项目落地、 信息发布、资本对接、人才招聘等各类涉企服务。发挥宁波市文化产业促进会平台作用,持续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组建宁波市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智库(专家库),组织专业力量进行行业研究,定期发布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智力支撑,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指导。

17、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择优遴选若干区(县、市)、功能区,市区两级联动打造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区。通 过新建数字文化产业园区或利用现有园区转型提升,招引集 聚数字文化企业。推动区(县、市)、功能区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小微初创企业(含个人工作室)集聚发展。通过综合评估属地在初创企业注册、规上企业培育、优质企业项 目招引、重点平台打造、地方综合贡献等方面成效,市本级每年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给予重点区(县、市)、功能区叠加政策支持。 

18、加快数字文化人才引育。围绕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需求,积极利用“甬江引才工程”等人才政策,支持企业引进数字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特别是在数字文化新业 态领域有成功运作经验的管理团队和人才。加大本地数字文 化创意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宁波高等院校加强创意、传媒、影视等相关专业建设,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建设一批以数字内容创作为重点,产学研用联合的数字文化产业创新体,每 年安排不超过100万元经费支持产学研相关活动。 

19、打造数字文化产业品牌活动。鼓励各类机构、协会或企业承办全国性及长三角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创业大赛、数字文化产业论坛、峰会等活动,综合考虑传播热度、美誉度和触达率等指标,按照行业影响、参与人数、展会等级和平台规模等综合评价,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补助。

图 解

宁波市加快数字文化

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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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宁波市文改办、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