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实施积极开放的数字化转型人才政策
2021-09-03 10:04:00 来源:本站 浏览:687

今天,《上海市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正式生效。该措施是上海数字化转型“1+3+1+1”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着力消除制约上海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政策性门槛,为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制度保障。《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若干支持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人才政策和数字化转型技术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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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积极开放的数字化转型人才政策

首先,《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实施积极开放的数字化转型人才政策在部分委办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试点“首席数字官”制度,建立数字化转型和公共数据开放的勤勉尽职和容错机制。支持数字化转型事业单位设置创新性特设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限制对数字领军人才等高级专家,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含“双肩挑”人员),可不占所在单位的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自主认定数字化转型高层次人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等办法自主决定薪酬水平,经费自筹,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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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数字化转型技术技能培训

其次,《若干政策措施》还计划广泛开展数字化转型技术技能培训研究实施“百万家庭数字行”工程,争取将其纳入“十四五”期间本市年度实事工程予以分阶段推进。实施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数字化技术知识更新工程,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研究引进国内外优质数字化技术培训项目,将其纳入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将数字化基本技能培训纳入各部门、各区初任公务员的单位内部培训范围


除此之外,《若干政策措施》还提出了包括全面激发经济数字化创新活力、全面提升生活数字化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治理数字化管理效能、数字化转型建设多元化参与、系统全面的数字化转型保障5方面共27项政策制度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