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说: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促进消费尤其是发展新型消费是扩大内需的核心内容和关键路径,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了《加快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1号),文件对加快发展文化、旅游、商业、体育、展会以及节假日消费做了新的部署,择要摘编如下:
在加强消费新模式创新应用方面
——丰富文创产品供给带动消费。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创建重庆市数字文化产业园区,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推动线上博物馆发展带动文创产品销售,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级文博单位开发线上博物馆,结合5G、虚拟现实等技术,增加立体式展品展示。鼓励市级和区县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允许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益可按规定用于文博单位日常支出、征集藏品、提供公共服务等。(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
——促进线上娱乐消费。加速发展网络视听,依托音频、短视频、直播和影视类载体,推进新兴技术成果服务应用于内容生产。鼓励有条件的游戏游艺场所打造区域性、全国性、国际性游戏游艺竞技赛事。(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
——提升旅游智慧服务水平。支持旅游景区利用信息新技术做好景区停车、客流疏导、线路规划、导游讲解等服务,提升便捷度和舒适度。鼓励各区县吸引社会资源,建立旅游创新平台、创客空间、创新基地等新型旅游众创空间,增加优势旅游资源供给。(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
——扩大线上体育消费。支持体育用品和服务电商平台建设,整合体育用品、赛事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康体等各类体育资源,创新生产营销模式,推动线上线下共同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区县举办各级智能体育大赛,将智能滑雪、智能足球、智能骑行、智能赛车、智能水上运动等运动纳入赛程,带动健身器材和5G终端产品销售。加强赛事期间商业配套,鼓励引入社会力量举办主题式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
——抓好品牌展会促进消费。加强与UFI(国际展览业协会)、ICCA(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AEE(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等国际重要会展组织沟通联系,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展会落户重庆。对于引进的优质展会,有关区县在政策、服务和资金等方面按照规定给予支持。支持举办特色农产品交易、火锅美食等各类展会。支持会展场馆打造“智能智慧场馆”,加快会展场馆周边区域交通、物流、餐饮、住宿、娱乐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
——支持发展“首店”“首发”经济。支持国内外零售企业在市内设全球首店、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重庆首店。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在渝设立法人机构,开设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首店、旗舰店。对新开的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零售品牌首店,择优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对引进企业(商业场所业主或实际经营单位),综合考虑引进品牌首店层级、数量、运营情况及经济影响等情况,择优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各区县政府)
——促进免税消费扩围提速。根据国家免税业政策,积极支持市内外汇免税店做大做强,积极支持口岸进境免税店、出境免税店、运输工具免税店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大力鼓励相关企业开发专供免税渠道的优质特色商品。鼓励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零售商店)申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服务。(责任单位: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
在促进消费新场景赋能提质方面
——支持打造国际消费集聚区。围绕空间布局优化调整、重点产业提档升级、国际活动集聚培育、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服务环境提质增效等重点方向,提升中央商务区整体风貌和产业能级。对纳入支持范围的中央商务区提档升级建设片区,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委,有关区县政府)
——提档升级高品质商圈。以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为牵引,加快推进市级重点商圈提档升级,打造“人性化、智慧化、国际化”商圈。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市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的标准予以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对纳入智慧商圈示范试点范围的城市商圈,每个按照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的标准予以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纳入示范试点范围的智慧城市商业综合体,每个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的标准予以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
——推动夜间经济集聚发展。支持主城都市区“两江四岸”核心区域提质建设夜间经济核心片区,打造“不夜重庆”夜间经济核心承载地。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夜间经济核心片区,按照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的标准予以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对成功创建的夜间经济示范区,每个按照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在国家级和市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开展“夜精彩·潮文旅”等品牌推广活动,给予宣传推广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
——培育文旅新型消费场景。策划举办“文旅消费创新升级专场”,发布文旅消费创新升级机会清单。鼓励旅游景区、交通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地方消费品展销平台和旅游休闲推介平台,建设一批特色产品专营店、旗舰店。对在特色剧场、文创产品、传统工艺、非遗研学、文旅融合、沉浸式娱乐、数字文旅体验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新型文旅消费场所,每年遴选一批给予资金扶持,每个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
在塑造安全友好的消费环境方面
——加大市场宣传营销力度。对全市重大节庆会展活动、知名品牌,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应加大免费宣传推介力度,鼓励各级各类媒体积极开展城市营销,支持利用公交站牌、轨道交通站点的闲置广告牌进行宣传。鼓励重大节庆会展活动周边餐饮、酒店联合开展打折、送门票等优惠活动。每年甄选10个由市场主体举办、主题特色鲜明、规模效益较好的新型文旅消费主题活动,对活动的宣传推广、硬件筹备、场地租赁等3项费用按照4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个活动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重点消费品品牌生产企业利用媒介渠道开展品牌集中宣传的费用,给予适当奖励或补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
——扩大节假日消费。举办“五一”“端午”“十一”等假日旅游促销活动,引导广大群众采取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等方式健康安全出游。鼓励依托市内红色旅游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支持城市公园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在不影响游人游憩条件下,利用现有场地适当增加经营点位。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城市管理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政府)
(摘编自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文件)